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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泄露20万余个客户信息获利3.8万元
2017-06-13 10:50:59   来源: TechWeb.com.cn    评论:0 点击:

6月13日消息,快递员泄露客户用户隐私屡屡见诸报端。近日深圳中院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做出了二审判决,一名在某速运公司工作的员工宋某向他人出售公司内部账号密码,导致二十万余个公民个人信息遭泄露,宋某因此获刑一年三个月。

【TechWeb报道】6月13日消息,快递员泄露客户用户隐私屡屡见诸报端。近日深圳中院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做出了二审判决,一名在某速运公司工作的员工宋某向他人出售公司内部账号密码,导致二十万余个公民个人信息遭泄露,宋某因此获刑一年三个月。

来自广州日报报道,自2015年8月开始,被告人宋某某利用其系湖南省长沙市某速运有限公司员工身份,获得同事的公司操作平台员工账号和密码后,与自己的VPN权限与公司账户、密码一同提供给另一名被告人曹某某。其后,曹某某通过外网登录了该速运公司的VPN服务器,访问运单查询系统,并下载了大量的客户运单信息。然后,曹某某把这些客户运单信息交由另一被告人李某某贩卖获利。一名网店老板黄某则以人民币1000元的价格向李某某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00万条,用于发送信息宣传其网店。

截至被抓之日,宋某某收取曹某某给予的报酬38000元,曹某某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利60000多元,李某某分得约5000多元。最终,宋曹李黄四人均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获刑。其中快递员宋某某获刑一年三个月,曹某某获刑两年,李某某获刑11个月,黄某则被判缓刑。4人被处罚金三万元到五千元不等。

2016年8月21日,山东大学生徐玉玉因被诈骗电话骗走上大学的费用9900元。据央视新闻报道,在警方对徐玉玉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展开调查后发现,四川宜宾18岁的“黑客”杜天禹进入警方视野。2016年4月,杜天禹侵入“山东省2016高考网上报名信息系统”,下载了60多万条考生信息,先后通过网络十多次向陈文辉出售山东考生信息,非法获利1万4千多元。

2017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司法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将入罪。(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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